【新闻背景】真实有效的考试成绩能够客观、准确地检测学生掌握、运用知识能力,检验教学效果,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教学信息,指导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的提高。它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衡量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当中,总是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出现,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没有严格地执行下去,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得到严肃彻底地处理,违反考场纪律的现象还经常发生。这些已经成为我校学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2013年11月12日,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我校《关于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发出了对考试作弊“零容忍”的最强音,即开展晚自习项目之后,我校又迈出了狠抓学风建设的重要一步。
【新闻评论】其实每到临近考试的时候,学校最繁忙的地方除了自习室就是复印店。有不少学生都是到复印店缩印考试资料,以备考场上的“不时之需”。而这种情况并不只存在于首经贸,据笔者了解,在中国大部分的大学校园里都存在这种现象。曾有人对一所学校的所有大四学生进行不记名的调查,最后的结论是有四成多的学生承认在大学考试中有过作弊行为,而这是一个非常可怕也很悲哀的数据。就在前不久,一留美女大学生在考生过程中被发现作弊,再被监考老师请出考场后非但没有悔过之意还与老师发生争执,并言之凿凿地说:“everyone does this in china.”我们想想看这一说法是多么的幼稚,甚至给我们带来耻辱。不过她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认识到作弊的错误性,更加说明了在中国考试作弊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事实上,作弊并不只局限于学生,很多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在单位组织的考试中也会作弊,甚至是不作弊的人会被称之为“笨”。想想有多可笑,学到知识的人是笨的,而什么都没学到靠作弊蒙混过关的却是聪明的。
为什么作弊现象会屡见不鲜呢?大学生作弊的心理大致分为几点:侥幸心理、虚荣心理、功利心理、怕吃苦心理、过关心理和哥们义气心理。在这几种心理的诱导下,总会有大学生铤而走险。首先,学生的个人素质问题往往会让其走上歧途,比如一些学生不喜欢某门课、对某一门课学习有困难、对考试或考试的内容反感,或者个别学生有长时间多方面的作弊习惯等。这些学生极易产生作弊心理,这也是学生作弊的一根本原因。其次就是现行的的教学体制与教育指导思想方面的原因,“唯分数论”使教学偏离了培养人才的基本目标,而为了获得高分一些考生采取了非正规的方式。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的原因,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存在和各种丑恶腐败现象的滋生侵蚀着大学生的心灵和行为,助长了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投机心理和功利原则,这些正是考试作弊行为的思想根源。最后就是学校管理的原因,有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薄弱,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是执行力度不严格,以致不良的考风没有得到遏制,例如学校的各级领导和其他部门对考试不够重视,监考人员不尽职,对作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今,新出台的《关于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很简短,只有六条500多字,但言之凿凿、易于操作。其首先强调学校有关部门、院系必须严格考试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一旦有考试违规违纪情况发生,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做出纪律处分。这些规定体现了对违纪行为处理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速的总要求。规定中还突出强调了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明确表示纪律处分决定一经作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并规定因考试作弊而受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不得申请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这就意味着在此规定生效之后,学校将不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撤消纪律处分的申请,同时受处分者即使有可能被准予毕业也不可能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关于严肃考试纪律惩治考试作弊的规定》重点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做了详尽阐释,其目的是让大家知道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严重危害。规定的作用不是为了处罚而是重在警示,希望我校每一位同学都要铭记一个铁的纪律,那就是绝对不能犯考试违纪、作弊的错误。如果每个同学都做到了,规定就自然变成了“一纸空文”,因为良好学风的养成尽管需要他律,但更为重要的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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