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机关: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是作为关心和服务贫困家庭学生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2014学年的勤工助学工作,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请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已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亦需重新申报)。现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时间
请用人部门查询《部门编号查询》(见附件1),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部门用)》(见附件2),录入打印盖章后,于9月26日下午16:00点前交校学生工作处博纳楼123办公室,另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eqian@cueb.edu.cn。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类型及设岗要求
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成A、B、C三类,A类为工作强度大的工作,如跑动性强的工作;B类为办公室内工作,如各部门办公室助理,图书馆值班等;C类为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临时申报)。所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
三、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批及公示
各部门需根据学生人数、教职工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机关部门设置的岗位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院系设置的岗位由各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并于近期在校园网及学院公告栏公布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数。
四、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招聘确认
1、岗位公布后,学生自愿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见附件3)。
2、遵照公平、公开、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组织勤工助学岗位“双向选聘”工作。机关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将在全校范围内由用人部门联合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公开招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院系设置岗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选聘工作。
3、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部门汇总并填写《勤工助学各部门录用登记表》(附件4),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eqian@cueb.edu.cn。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实行一人一岗,如发现学生有一人二岗以上的现象,取消该同学勤工助学资格。
五、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请各用人部门合理申请和使用勤工助学岗位,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提高勤工助学实效。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勤工助学工作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工作,对勤工助学岗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填写《勤工助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学生工作处,以便核发报酬。
六、勤工助学工资发放
每月初,学生处根据用工单位反馈的工作考核表,将工资打入学生的北京银行卡中。
七、联系电话:83952279 联系人: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