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这个日子对于我们来说无疑是新鲜的。在此有必要对它做一个介绍。国家宪法日的前身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目前我国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在此之后,我国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这期间我国经历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项改革,国家形势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1982年宪法一直被认作是我国宪法的基石。这充分的体现了1982年宪法在人民心目中高度的认同感和法理上充分的合理性。
历史地看,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国家认识宪法和增强公民意识的绝佳机会。美国的宪法日是在每年的9月17日。这是美国宪法正式签署的纪念日,同时也是新公民入籍仪式的日子。在这一天,联邦机构会为公务人员提供有关美国宪法的学习资料。俄罗斯的宪法日则是在每年的12月12日。这一天,不但是俄罗斯的全国休息日,同时会组织多种多样的庆祝活动,从总统演讲到群众游行,甚至还有选美活动。而在我们临近的泰国的宪法纪念日是12月10日,在泰国国会大厦广场的第七世皇圣像纪念碑前,会聚集来自泰国王室、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务官员、政治家及众多百姓,向第七世皇圣像敬献花环。
那么作为我们大学生来讲,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宪法纪念日能够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培育全民的法制观念。近些年来,我国经常发生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被侵犯的事件,背后揭示了一些公职人员缺乏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基本伦理道德的缺失这一问题。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纵然当下高校不断刷新着招生人数的记录,不免让人质疑现在大学生的水平,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学生是这个国家最有活力、最有潜力的一股力量。未来的国之栋梁、业界菁英定会从他们之中产生。这必将呼唤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又完善的制度。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在飞速的变化着,在新兴媒体、互联网技术、移动电脑等技术上的延伸和传统的体制机制下,大学生比以前有了更多的权利,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对于大学生自身来说,了解宪法和法律本身就是大学生基本认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大学生的社会责任角度讲,大学生既要努力学习,又有责任将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传播给需要传播的人。
宪法纪念日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为宪法设立特别纪念日,不仅是对于国家法律的尊重,也为其他社会各项方面做出了表率。相信在日后不仅我们会为宪法设立纪念日,也会为民生、抗战老兵等一系列为国家所认同的制度或是群体设立纪念日。
我们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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