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黄金周取消与否,取消派与支持派实际上并没有人会主张减少现有的休假时间。他们争论的只是对节假休息日的调整。
在专家们提供的种种休假方案中,最理想的,当然还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劳动法》第4章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刘思敏指出,在一个就业严重不足的社会背景下,现在许多地方连法定的休息日都未得到严格的履行,带薪休假恐怕难以推行。”
学者们的不同主张,目前都还没有一个定论。不过,著名旅游专家、社会学者刘思敏和北京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都比较倾向于保留现有的黄金周制度。刘思敏认为,起码在5~10年内,黄金周制度不大会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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