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个人: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及条件 申请类型主要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艺术类特别培养项目。 申请条件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具体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上查询。 二、报名要求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阅读《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项目要求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现将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人员需2015年1月12日前送至人事处。3月公布录取结果。 2.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5日前送至人事处,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5日前送至人事处,11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4. 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5.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5日前送至人事处,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选拔工作安排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3952161 周老师 博纳楼311办公室 |
来源:人事处 编辑:李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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