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5 08:40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各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组织本次评选。
2.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3.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1。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4.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学习优秀奖学金学工系统评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17年10月28日11:00前将社会工作、科研创新、文体竞赛三项奖学金的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到诚明楼205,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daiqimeng@cueb.edu.cn。请注意:社会工作奖学金每班1个名额,社会工作奖学金是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前提条件。
学习优秀奖学金请务必按照下图所示时间节点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代启蒙
联系电话:83951566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205
电子邮箱: daiqimeng@cueb.edu.cn